G專欄
10
Apr
2018
瑞士直男議員推動修法 因性別認同受歧視也有罪
瑞士直男議員推動修法 因性別認同受歧視也有罪
15
Fab
2018
根據《風傳媒》的報導,瑞士早在2005年就針對同志民事結合進行公投,最後以58%贊成通過,於2007年正式生效,同性伴侶在賦稅、社會安全、保險、津貼方面,享有與異性戀伴侶相同的權利,但不能收養小孩。但也因為尚未通過同志婚姻合法,瑞士在國際LGBT聯合會(ILGA)排行榜上的排名還落後愛沙尼亞和匈牙利。ILGA發布的「2017年度彩虹排行」中,瑞士也因未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而退步3名。
不過,美國智庫「皮尤研究中心」(Pew Research Center)的民調指出,瑞士有75%民眾支持同婚,24%反對。2017年2月,瑞士社會民主黨(SP)國民院議員何諾(Mathias Reynard)提案修改他自己在2013年提出的反歧視法案(瑞士國會在2013年即把針對種族、族裔、信仰或性傾向的歧視和仇恨言論都視為犯罪),隨後獲得國民院司法委員會通過,將送交國會上院「聯邦院」表決,若修法過關,恐同/跨性別者將吃上3年牢飯。
推動此法案的何諾議員是一名31歲的異性戀,他說:「恐同不是看法,而是犯罪。」問他為何會提出此案?他表示,自己的朋友曾遭遇這一類的言語和肢體暴力,另一方面,一份針對瑞士西部城市紐沙特(Neuchâtel)學生所做的調查顯示,自我認同是LGBT族群的男女學生中,有很高比例是肢體暴力的受害者,更有7%被教師歧視。
這對瑞士來說是前進的一大步,在通過反歧視法之後,下一步就是推動同婚合法化了,何諾也允諾全力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