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專欄
10
Apr
2018
印度LGBTQ的一大步 同性間合意性行為除罪化
印度LGBTQ的一大步 同性間合意性行為除罪化
15
Fab
2018
印度曾是英國殖民地,早在1860年的維多利亞時代,印度就將同志性行為視為「違反自然法則」的犯罪,不過,根據英國廣播公司(BBC)報導,印度最高法院近日判決,同性間的合意性行為並不是犯罪行為,扭轉印度158年反同志的法律規定。這項裁決也翻轉2013年支持殖民時期的「377條款」(也就是認定同性性行為屬於「不自然的犯罪」)的判決,是LGBTQ社群的一大勝利,印度也從此脫離全世界70個將同志性行為視為非法的國家之列。
關於刑法377條的抗爭,印度社會經過幾次的抗爭,首先是2001年從事愛滋病防治的Naz基金會認為這法條會阻礙他們防治愛滋病的努力。2009年德里高等法院裁定此法不適用於成人之間的合意行為,但受到宗教團體施壓,最高法院2013年又推翻高等法院的判決。2016年,請願者又到最高法院提起訴願,認定該法律違憲,且侵犯人民的行為權、性自主權和性伴侶選擇權,終於促成此次的法院判決。
但在此之前,根據官方數據,光2016年因「不合自然規律的罪行」而被告的就高達2187人,且有7人遭正式定罪。雖然官方正式除罪,但最難改變的還是人心,尤其是大都市以外的保守鄉下地區,還有宗教團體的態度。